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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过世 谁有权签动迁协议

上海 08-14 10:31  悬赏 35  发布者:hesiyu…… 给我留言  回答:(4)
承租人与09年过世,13年7月其承租房屋拆迁,拆迁房屋中除承租人外1本户口本还有6人户籍,2人为支疆回沪(1人大约94年迁入1人2000年以后迁入,下称A、B),,1人为支疆回沪子女(约87年迁入下称C),1人为插队回城(我母亲,约80年迁入下称D),1人为回城子女(我,85年迁入下称E),1人为回城子女的儿子(我儿子出生报户口迁入下称F),13年7月初在C、D、F不知情情况下A、B、D按原承租人遗产方式和承租人的其他子女(定G、H、I)一起和动迁组签订补偿协议,分的75平方和55平方两套动迁房,并准备分到房子后5人平分,被C发现推翻了这份协议,同年11月在75平方和55平方基础下我被迫在高额补偿承租人子女的承若下和原承租人子女及户籍同住人一起与拆迁组签订第二次协议,拆迁组在当月开始支付动迁过渡费,然而到14年年初原承租人中的一个子女G(其户籍与上诉拆迁户籍同门牌号,并自己建的无证房)被动迁组告知无房屋补偿,要求在已拆迁的房屋中分得房产,在14年12月左右(现在我无法知道具体时间)A、B、D和G,其4人为无房户理由人均补偿22平方,按托底保障的方式同拆迁办签订协议,听说3套55平方的房屋。具体情况全被隐瞒。
1.承租人已过世,没有变更承租人,同户籍同住人,在没有取得一致意见下签到协议有效吗?
2.就算认定一个主体动迁组分2次拆迁是否合法合理
3.托底保障后其他人的权利是否有补偿。
4.如我要挣得自己的利益该起诉同住人还是拆迁办。
5.如起诉是现在还是等他们拿到拆迁房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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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14 11:17
居住困难保障有符合条件的人享受。
 详细情况建议来电。
回复时间: 2015-08-14 10:50
同住人不能协商确定承租人,可起诉确定。
回复时间: 2015-08-14 10:53
1、公租房不是遗产,不能有承租人的子女按遗产方式签订协议。

2、动迁组分2次拆迁不合法

3、居住困难保障有符合条件的人享受。

4、同住人之间分配有纠纷,起诉同住人。对拆迁协议有纠纷,起诉拆迁人。

5、拆迁房屋有大产权证或拆迁协议生效后,就可以起诉。

6、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5-08-14 13:12
1、。有动迁部门指定;2、不妥;3、托底人以外无权享受;4、起诉签协议的人;5、现在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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