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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恋爱暴力多次,是否构成犯罪?

湖北-武汉 07-10 22:09  悬赏 5  发布者:tantan……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与男友相处一年,有过二十次以上的暴力行为,比如:扇耳光、挥拳头、扯头发等。我因面部淤青,嘴角流血,鼻子流血,身上淤青,背部及头部打肿、耳朵耳鸣头痛而去过医院,但是由于面子,而和医生讲是遇歹徒暴力所致,三本病历中,只有一本写有“耳膜破裂”,没有其他证据了。如果我现在想报警,起诉他,这是否构成犯罪,并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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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10 22:27
如果你的伤达到轻伤害,构成犯罪.要判处徒刑.如果属于轻微伤害,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给予15日以下拘留和罚款.你受伤的记录,或以后再对你实施暴力时,立即保警.可以保护你的利益
回复时间: 2009-07-11 13:32
需要对伤情进行鉴定,构成轻伤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你提供的证据无法和你男友的行为联系起来还是不行。如果你能够提供相关证据,可以以虐待罪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有需要欢迎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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