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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皮纠纷

广东 05-10 01:20  悬赏 0  发布者:tianfu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父亲的老房屋被政府征收,继承以我的名义分到一块房屋建地。是安置区,分下来是50平方,之后我又买了70平方共120平方,因我和丈夫都不在家,是父亲代签的字,房屋建地《土地使用证》都是我的名字《户主》和丈夫还有孩子的。父亲现不让我建房子,说要收回给他,要分给我哥。父亲能收回去吗?不让我建房子我该怎么办?我的户口转到丈夫家了会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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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10 03:15
《土地使用证》已确认你和丈夫等享有该地的使用权,你父亲不让你建房属于侵权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你父亲停止侵权,户口转与不转与这个事无关
回复时间: 2011-05-10 10:37
如果是你的,那么别人无权干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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