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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加班费

广东-广州 05-10 20:31  悬赏 0  发布者:fxq980……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想咨询,我2004年入职单位没有给我买社保和公积金。到2008年才开始买,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交之前没有交的社保费用呢?或者是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还有我们每月工资是2500左右,一个月休息4天,每个月公司才给我们120元的加班费,遇到节假日加班是90块一天,请问我们的加班费是否合理,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加班费吗,另外法律可以支持追讨几年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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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10 20:34
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经济补偿则要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出。加班费一般两年内,有确切证据的两年以外的仍可追讨。
回复时间: 2011-05-10 20:39
社保可以补缴,但经济补偿只有解除合同时可可以主张。
回复时间: 2011-05-11 12:22
一、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假如单位不肯的,可向社保部门投诉;
二、经济补偿金是在离职时才能主张的;
三、加班费欠缺的部分,可向单位主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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