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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我老公是2010年结的婚,在结婚后由男方父母出一半为我们买房

北京 08-19 09:1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9)
您好!我和我老公是2010年结的婚,在结婚后由男方父母出一半为我们买房,但房本写的是我一个人的名字,我们共同偿还另一部分贷款,现在我们夫妻感情破裂,离婚,请问房子的分配是怎么样的,由男方父母出资的那一部分我有权利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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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19 09:33
你好,如果没有明确赠与一人,是共有的,可以要求分割的
回复时间: 2015-08-19 09:52
1、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2、子女抚养权。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一方在婚姻过程中曾经有过出轨”反应了道德有问题,这是有利于另一方的条件,但必须保留证据。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可以选择随父母一方生活。抚养费按照对方收入的20-30%计算,支付至子女满18周岁。
3、离婚时的财产处理纠纷
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财产处理的范围应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4、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
夫妻离婚时,在由谁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负的债务问题所发生的争执,称为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免费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34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8-19 11:22
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分房产。
男方父母出资如 是借款的,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是赠与的,算赠与夫妻二人。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8-19 13:49
您好! 
(一)建议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四)如果婚前购房,属于婚前个人所有,对方对婚后还贷部分和相应增加部分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收入、车辆和房产等,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五)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对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5-08-19 09:29
您好,如果当时男方父母未明确说是赠与男方个人的,则属于赠与夫妻双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5-08-19 09:30
你好,有的,欢迎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5-08-19 09:32
你好,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分,男方父母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你们夫妻双方可以平分债务
回复时间: 2015-08-19 09:37
房屋为夫妻共有 如果离婚 方便均分 出资已经转为房产份额 分房自然包括分那部分钱款
回复时间: 2015-08-19 09:38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回复时间: 2015-08-19 09:43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可来电咨询或带证据材料面谈。
回复时间: 2015-08-19 09:50
一般会均分
回复时间: 2015-08-19 09:52
您好,婚后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父母出资,可以主张债权
回复时间: 2015-08-19 09:57
你好,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分,男方父母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你们夫妻双方可以平分债务
回复时间: 2015-08-19 10:41
男方父母的出资视为对你们共同的赠与
回复时间: 2015-08-19 10:55
你有权利分割,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5-08-19 11:01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分
回复时间: 2015-08-19 11:56
如果没有明确赠与一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5-08-19 22:12
如果未明确赠与个人,有权分得。
回复时间: 2015-08-25 16:51
您好,
如果当时男方父母未明确说是赠与男方个人的,则属于赠与夫妻双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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