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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前警示标志的责任划分

湖北-孝感 05-11 10:16  悬赏 20  发布者:MrA1903 回答:(1)
不久前,因为一小学6岁孩子放学回家在学校门前公路被路过车辆撞伤,造成双腿残疾。现在在起诉状中就学校门前道路口应警示标志提出争议;请问根据有关哪些法律法规条文?起诉交警部门还是公路管理部门?警示标志或标牌究竟属哪部门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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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11 14:18
学校没责任。没规定一定要放警示标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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