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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问题

北京 05-11 11:32  悬赏 10  发布者:Jbc8949 回答:(8)
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属于集体或国家?但是原宅基地房主有1950年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无1994年颁发的使用证。这块宅基地的所属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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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11 11:38
您好,宅基地您只有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因此宅基地不存在继承的问题,但上面的房屋可以继承。
回复时间: 2011-05-11 11:52
1,所有权属于集体
2,使用权属于房主
回复时间: 2011-05-11 11:52
宅基地权利属于集体
回复时间: 2011-05-11 12:19
没有变更宅基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使用权仍属于原宅基地房主,原宅基地房主应办理换发新证的手续
回复时间: 2011-05-11 13:50
原土地证一般效力无法获得承认,但如果房产一直沿用至今,此证可作为原始凭证办理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可到土地的管辖乡镇申报办理。如拆除旧房后一直空置,则恐使用权已归集体。
回复时间: 2011-05-11 15:18
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
回复时间: 2011-05-11 15:44
原则上一户只能使用一处宅基地。
回复时间: 2011-05-12 10:41
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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