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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

陕西-西安 05-12 11:56  悬赏 20  发布者:gaojiw…… 给我留言  回答:(3)
弟弟今年17岁,携带管制刀具被抓,结果要拘留15天,如果要保的话就要交1000元保金,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2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我是在西安的外来务工人员无依无靠,不知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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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5-17 10:12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时间: 2011-05-12 12:00
答: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申诉。
回复时间: 2011-05-12 17:09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3,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必要时,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撤销该处罚决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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