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蒙彦军  申维丰  高庆强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现在想离婚,孩子男,6岁,从小在姥姥家家长大

天津 08-21 22:1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现在想离婚,孩子男,6岁,从小在姥姥家家长大,判给女方的几率大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22 09:03
女方有优势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8-28 21:54
你好,可以双方协商抚养,法院会综合考虑把孩子判给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
回复时间: 2015-08-22 07:20
您好!根据《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相关规定,离婚时孩子抚养权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回复时间: 2015-08-22 13:48
您好,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回复时间: 2015-08-24 10:44
倾向于判给女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广东茂名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湖北武汉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335
广东 茂名
人气:18803
陕西 西安
人气:583600
广东 深圳
人气:141064
湖南 长沙
人气:54581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4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