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王远洋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交通事故造成轻伤

广西-防城港 08-24 00:46  悬赏 0  发布者:suyuan……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于今年8月18日早上被一小车撞伤,事故责任是由车主负全责。我于当天办理住院治疗,拍片和做CT,报告显示没有伤到骨头,主要是软组织受伤,住院至今已6天,但现在右边身体还很疼痛,脚没有什么力气,还会发麻,痛,臀部也是是疼痛,还有腰和右肩,现在还是疼痛的。车主买有第三者责任保险,问了保险公司关于误工费这块,保险公司规定,像这类轻伤只赔付一个星期的误工费,以我现在的疼痛状态估计还要治疗十天可能才能完全康复疼痛完全消除,然后才出院。如果这样的话,那我后面这十天的住院期间的误工费我能向车主追讨我的权益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24 05:45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山东聊城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4000
湖北 襄阳
人气:439591
湖南 长沙
人气:547003
广东 深圳
人气:209373
浙江 杭州
人气:443777
广西 柳州
人气:71331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