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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亲2008年离婚,离婚协议上写到我跟随父亲,母亲不承担抚养费用

陕西-商洛 08-24 08:0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父母亲2008年离婚,离婚协议上写到我跟随父亲,母亲不承担抚养费用。先如今我10岁上大学,父亲要求我向母亲要我大学的学费,从法律的角度讲我应该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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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8-24 13:05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但是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符合一定条件,可以操作。
回复时间: 2015-08-24 09:26
你好,不该。抚养费给付到高中毕业为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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