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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国营单位工作5年,职位由科长被恶意转成技术员,公司想到合同到期后,让我走人不补偿我。请问我可以用

广东 05-13 08:37  悬赏 0  发布者:linsu3……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在国营单位工作5年,职位由科长被恶意转成技术员,公司想到合同到期后,让我走人不补偿我。请问我可以用法律保护自己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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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13 08:40
完全可以
回复时间: 2011-05-13 08:45
单位无故降低你的职位和待遇,属于对劳动关系期间工作岗位和待遇等重大问题的调整,没有与你协商同意的情况下作出,单位的做法即属违法,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另外,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如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则必须对你作出补偿,按照你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建议你先与单位领导协商,协商不成时,就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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