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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的责任

山东-菏泽 05-13 09:47  悬赏 0  发布者:周一腾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儿子今年5岁上幼稚园,下课在学校里玩,不小心跌倒了,把手臂摔断了。学校就给我打电话叫我去接孩子,他也不管。请问:学校有责任吗?责任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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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13 09:49
学校有责任,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协商无果,起诉主张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5-13 10:17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学校应该赔偿,除非学校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如需帮助请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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