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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无产权老公房拆迁相关问题

上海 05-14 23:16  悬赏 20  发布者:jtg4211 回答:(5)
此房为老公房无产权,目前户主为我阿姨(常驻),此房户口内除户主外就是我(非常驻),1.想询问如果拆迁的话类似案例的赔偿依据或公式,2.常驻户口和非常驻户口是否有别,3.另外此老公房如果在户主百年后是作为遗产继承给户主其子还是在户口本内其他人,也就是我的名下?谢谢,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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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15 09:14
1、按拆迁房屋的面积予以补偿,如果人口,按托底政策予以安置;2、是指有户口的居住和非居住吗?有户口没有享受福利分房的,也要安置;3、承租人死亡的由同住人协商更改承租人继续租赁,而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回复时间: 2011-05-15 10:01
老公房不存在继承问题,你阿姨去世之后,你户口在内,继续承租该房。
公房拆迁时,户口在内的同住人有同等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1-05-15 11:01
此系公房一般是不能继承的!动迁安置,除了户口问题还有其他条件,目前的动迁政策是以数砖头为主。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回复时间: 2011-05-15 19:25
两者没有区别。不是遗产。
回复时间: 2011-05-16 10:01
只要具备同住人的资格,一般公房的拆迁补偿由同住人之间平分。老公房将来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一般由其他同住人继续承租。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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