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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石柱县土地是怎样安置和赔偿

重庆 05-15 21:14  悬赏 0  发布者:690034……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重庆石柱,我们的土地被政府全部征收完,应该是怎样赔偿和安置的,他给我们的安置是我们的土地全部被收回,然后给我们个人2万6千的安置,其中安置的钱还要在这里面扣掉社保,土地钱就不给了,还有我的户口已在我老公这个地方十几年了,还不给我安置费用,请问您这样合理不。谢谢给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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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15 21:36
大额赔偿费用主要包括:
 1.土地补偿费,每亩为8000元。总额的80%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2.安置补助费,每个农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2.6万元。对未年满16周岁的全额支付给个人;对年满16周岁以上(包括年满16周岁)的,应缴纳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50%安置补助费的支付给个人。
3.农村房屋拆迁及附属设施补偿费
4.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5.住房安置可以采取货币安置、统建优惠购房安置和自建住房安置三种方式。按每人3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予以安置。
6.搬家补助费、搬迁过渡费(补助费)及房屋拆迁奖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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