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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书面合同 租客可以退房吗?需要赔偿房主违约金吗?

江苏 05-16 14:04  悬赏 0  发布者:开000 给我留言  回答:(1)
请问 ,我租用别人的房子 ,那房子算是门面房的,已一次交付一年房租,  为期一年, 没有书面协议 ,现在用了两个月了,我在法律上可以要求房主退钱吗?我需要付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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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16 14:18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所以你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且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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