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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继承

福建-福州 05-16 16:53  悬赏 0  发布者:rita07 给我留言  回答:(2)
老人过世前立过遗嘱,是本人口述非遗嘱受益人代笔并且老人本人签名的。请问这种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不具备法律效力,那么这笔遗产可否由在世的另一位老人通过赠与的方式给受益人接收呢?
问题补充:
那请问法定继承人共同赠与的公证是不是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同时到公证处说明放弃继承,可不可以先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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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17 10:35
没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见证不具法律效力。由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赠与可以,但要公证。
回复时间: 2011-05-17 11:33
代书需要两个证见人。为了避免以后纠纷,建议做公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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