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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山东-枣庄 05-17 12:15  悬赏 0  发布者:lawran……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公司现在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其中有几条条 注明:1.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甲方的经营管理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接受甲方安排。(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2.合同解除:(1)甲方歇业、停产、濒临破产处于法定调整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这样的规定合理吗,不签的话公司定为职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以前的劳动合同公司宣布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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