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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大二女学生,在一两岁的时候父母离异,法院将我判给了父亲

湖南 09-01 12:2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一名大二女学生,在一两岁的时候父母离异,法院将我判给了父亲,但他那个时候将我扔给了母亲,从没管过我,没寄过一分钱。三年级时,又来找我,我不想跟他走,因为他没管过我,也从没关心过我,所以我躲了起来。现在,我读大二了,他又找了上来,想认我,我可以不认他吗?以后可以不养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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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01 12:46
不能,不行
追问:

他目前有个儿子,是一个比他小10岁的女人生的,那个女人已经抛弃他了。他从小就没管过我,打的电话手指头数的过来,这样的人也要养?我觉得他没有承担过父亲的责任,因此我也没有义务养他。如果我没考上大学,他也不会来找我。就前些日子我动了手术,他是知道的,但没打过一个电话。一个什么都没有付出的人,他凭什么!他的内心最爱他自己,一个

追问:

他目前有个儿子,是一个比他小10岁的女人生的,那个女人已经抛弃他了。他从小就没管过我,打的电话手指头数的过来,这样的人也要养?我觉得他没有承担过父亲的责任,因此我也没有义务养他。如果我没考上大学,他也不会来找我。就前些日子我动了手术,他是知道的,但没打过一个电话。一个什么都没有付出的人,他凭什么!他的内心最爱他自己。

回答:

能理解,但是法律确实如此。

回复时间: 2015-09-01 12:48
理解你的心情,但是我觉得他多次联系你,他的内心是爱你的。这种爱其实非常珍贵。当然,你不愿意与他来往也不能勉强。根据中国法律,父亲年老没有生活来源,作为子女有义务提供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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