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宇  李仁红  李晓航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尊敬的罗律师,您好,谢谢您,想请教你个问题:我在签订市场诚意金协议时(市场还在规划中)

上海 09-01 15:0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尊敬的罗律师,您好,谢谢您,想请教你个问题:我在签订市场诚意金协议时(市场还在规划中),当时是第一个过去签订的,所以我要求在市场建好后给我优先选择权,对方工作人员就在协议空白处签下:注明:优先选择权。并盖公章和签名,今天过去时,市场领导说不承认,签空白处不能算的。我不知道如何办,希望罗老师给我支点招,另外,在协议上注明:优先选择权能算数吗?谢谢您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01 15:19
可以这么理解的,能算数。
回复时间: 2015-09-01 15:24
1、优先选择权有效,可起诉市场经营公司,要求优先选择。

2、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5-09-01 16:15
在协议上注明,优先选择权能算数,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河北石家庄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268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1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97
浙江 杭州
人气:101272
安徽 合肥
人气:282898
广东 深圳
人气:13656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0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