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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吉林-吉林 05-18 14:09  悬赏 10  发布者:yunazp 给我留言  回答:(3)
03年以前我爸爸的同事是司法所的所长然后把我爸爸的吉普车要去,然后以司法所名义打了欠条,说给照5000左右给新的摩托一台,没有写归还日期,但是03年9月份我爸爸受了重伤,到06年才陆续好了能自理了,然后一直管他要钱,他总是拖着,现在他已经不在司法所任职了,到下面得爱卫会了,我找他要钱,他说给司法所报了 ,司法所没给他呢,然后不是电话就一直关机,偶尔开机也不接电话。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这笔钱是不是能要回来了?该管他要钱还是管司法所?
问题补充:
当时签了协议说给他们新配备的摩托车,我爸爸也交了6000元得发票给他们,但是欠条上没写金额,也没有他个人的签字,如果起诉,应该起诉谁,上面说05年5月配备后给我爸爸摩托车,这算不算期限,到现在过没过期,起诉能赢吗?起诉费是输的一方掏吗?找律师要多少钱,是起诉他们归还摩托车还是5000元钱?
下面是当时签的换车协议书:

换车协议书
甲方:于,男,松江派出所民警
乙方:蛟河市司法局松江司法所(两个名是一个单位)
      蛟河市松江法律服务所

经甲乙双方一致协商如下协议:
甲方以向阳牌213吉普车,车牌号:吉B23204
换乙方所配置的摩托车一辆新车
换车时间为司法所配备以后(2005年5月份)
甲方于2004年10月1日起将车交乙方使用。

甲方:于
乙方:蛟河市司法局松江司法所
2004年9月25日
盖得公章为蛟河市司法局松江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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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18 14:21
司法所与前所长为共同被告,请求给付5000元及利息,可以要回来。
回复时间: 2011-05-18 14:55
1、从你叙述中,不能明确原所长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可以原司法所所长和司法所为共同被告。
2、可以和利息一起请求。
回复时间: 2011-05-18 15:01
起诉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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