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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划分

江苏-泰州 09-02 10:30  悬赏 0  发布者:sunjia…… 给我留言  回答:(3)
兄弟三人A B C 有房产三处 X Y Z 为房产证置办方便 每人一处房产证明,但实际上三处房产C均没有出钱建设,故在三人在世时立了分家说明,由三兄弟签字,村委会盖章证明,将房产进行了具体划分,如今A C故去 C的儿子C1因为Z处房产证写的C的名字故要求全额拥有C处房产 请问所谓分家说明是否有法律效应,如果闹到法庭,是否要根据分家说明进行财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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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02 10:53
Z处房产证写的C的名字要求全额拥有C处房产,应该可以。
回复时间: 2015-09-03 08:30
房产权属有争议的 ,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裁决
回复时间: 2015-09-04 08:14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自己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要看你的证据,详情到所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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