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李保忠  朱建宇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与朋友喝酒后,朋友酒后自己骑摩托撞死

江苏-宿迁 07-18 14:46  悬赏 0  发布者:无名7777…… 给我留言  回答:(4)
2009年7月16日下午13:30分左右,一位原先在公司上班的朋友(张先生)带人来公司买废品,因朋友现在的公司的废品不购一车,才带人到我公司拼货的。在朋友(张先生)带人来买废品之前,他现在公司的老板(杨先生)曾电话问过我们公司的废品卖不卖,我们没有答应,但朋友(张先生)打电话来了以后,我们碍于面子就答应了。朋友(张先生)带人来装完废品以后(大约17:00左右),觉得有面子,临行说晚上请我们公司几个原来的好朋友吃饭,我负责通知大家一声,大约19:00钟左右,我们到镇里一家餐厅吃饭,吃饭期间无人劝酒、逼酒,共8个人喝了3.4斤酒,饭后(大约20:10左右)无人不清醒,大伙就各自回家,朋友(张先生)因住在现公司,就回公司了,在回公司途中因未戴安全帽,撞到环岛,当场死亡,请问我、一块吃饭的朋友、朋友现在公司、朋友各要付什么责任?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18 23:26
不用负什么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7-19 16:34
您好!
   劝酒的朋友要负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您好!
   建议您带好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民路1102号(苏州市公安局对面)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为宜,委托律师处理纠纷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孙律师常年联系电话:13914031175
回复时间: 2009-07-19 16:36
有部分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09-07-19 17:06
1、对方开车过来,一起吃饭的人是有预知的。
2、虽然你们声称没有逼酒,但不代表没有阴止他喝酒。
3、因先前有饮酒的行为,对方将车辆开走,你们有进行劝阻的义务。因此你们具有一定的过错。
所以你们应负部分的责任,但不是全部的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河北石家庄
浙江金华
广东深圳
宁夏银川
广东东莞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817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