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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女方因为和男方性格上不能磨合,订婚十个月左右,当时三金是一万六

河南-南阳 09-03 21:2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我是女方因为和男方性格上不能磨合,订婚十个月左右,当时三金是一万六,买衣服是五千,我给男方也是花了五千买衣服,他妈妈给了我一万彩礼。现在我提出想要退婚,他妈妈说让我赔偿三金的费用,彩礼,当时订婚宴,买衣服,过节给我们家买礼物,还有我们平时出去逛街的花销,共计五万元。请问这些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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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03 21:25
不合理的。
追问:

我把彩礼和三金退换给他家,然后把当时他给我们家亲戚的红包和送的礼物以现金的方式退换给他们,这样合理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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