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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你好,谢谢你在百忙中看我的信,我是今年正月结的婚,一直没有夫妻之实

陕西-铜川 09-04 14:0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张律师你好,谢谢你在百忙中看我的信,我是今年正月结的婚,一直没有夫妻之实,为这事老吵架,她说一些她不愿意之类的话,前段时间我让她回娘家了,之前有回去一次,一个多月了,我要离婚,她也愿意,我想要回我的四万六彩礼钱,她妈不给,还说要她女儿的伤害费,不行就打官司,我的彩礼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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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04 15:27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5-09-04 15:43
双方可就返还的数额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要求返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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