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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112

天津-汉沽区 05-21 09:06  悬赏 20  发布者:高琳110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老公驾驶货车沿唐津高速第二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唐津高速公路下行103公里处,由于未确保安全,车辆前部撞到因堵塞而停驶在第二行车道内内由张红林驾驶的安全装置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货车后尾部,至我老公驾驶的货车的车厢内货物前移撞到该车驾驶室后部,造成我老公和乘车人(是车主)当场死亡。该事故经唐津大队认定,我老公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张红林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乘车人(我老公的车主)无责任。我老公和车主是雇佣关系,经法院判决张红林赔付22万,车主至今没有赔付,我起诉车主赔付,法官说我老公负主要责任要我们调解,车主只想赔付保险公司的5万。车主还起诉我要我赔赏他们30多万,车主告我的官司成立吗?车主该赔赏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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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21 09:14
携带资料,找律师面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300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5-21 11:02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1-05-21 09:25
你老公在事故有责任,车主有权起诉。建议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5-21 09:26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你老公和车主之间责任的承担适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因车主无责,你无法要求车主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可以起诉你们要求赔偿。你除了要求车主支付保险公司的5万元外,还可以起诉张红林和他车辆的投保保险公司赔偿(因张红林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5-21 10:35
具体请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1-05-21 12:54
你好,需要看看案件的具体的情况,才能确认。
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5-21 20:24
该车是否挂靠于物流公司或者某个单位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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