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王远洋  徐荣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土地纠纷

广西-河池 09-07 21:0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广西河池市的,我们村集体在九二年将六千多亩宜林荒坡发包给乡政府作扶贫林,后因管理不善,乡政府将其转包给个人老板,而在201O年,老板将树木砍伐,有不少的村民到这里面抢占抢种,到2013年八月,市政府征用这一片土地,到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时产生了矛盾,在里面抢占抢种的村民主倡谁种谁有,即青苗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归个人所有,更让人气愤的是有的队长和村民代表在里面跟征地工作组丈量面积时,利用工作之便,将那些还没有种的荒沟量在自己的名下,大量的瓜分集体土地,最后,征地工作组以村民自治法为由,让村民集体投票决定土地补偿费的归属,最后的结果是谁种谁有,即青苗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归个人所有,部分村民不服,在无数次上访无果的情况下(政府部门玩踢球游戏)经多方努力,向法院提起诉讼,迫于压力,法院受理并在今年三月25号开庭审理,奇怪怪的是,到现在都不下判定书,村民们不理解到法院了解,法院的态度不明朗,这里,我代表这些村民们向律师们咨询一下,向这样的官司,到底胜算如何,要多久才能下判定书,在这里面,明显的看出征地工作组跟一部分村民互相勾结,侵占村民的利益,而在市里面是官官相护,我们怕无法冲破这屋权力网,清求11o法律网的律师们指点方向,怎么样才能打胜这场官司。也希望有这方面诉讼案件特长的律师能成为我们的诉讼律师,费用方面我们果以协商,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08 07:09
土地补偿是不能归个人所有的。这种官司应该委托律师代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西城区
福建厦门
山东淄博
山东聊城
福建福州
福建莆田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7157
四川 成都
人气:2085101
湖北 襄阳
人气:439891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963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7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