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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没有医师资格的医生看病、开处方是如何规定

河北-唐山 09-09 10:04  悬赏 20  发布者:窦子然 给我留言  回答:(4)
没有医师资格的医生,在我未知的情况下私自在我的处方上给病人添加药物,事后暂未造成严重后果,请问对方医生该负什么法律责任!如果事后病人出现不良反应那么法律上该怎么认定!期待律师朋友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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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09 10:20
非法行医,没造成严重后果,可以追究对方行政责任。
对非法行医罪的行政处罚规定
  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罚款及没收药品、器械的处罚决定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七条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
  (二)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
  (三)擅自执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四)给患者造成伤害;
  (五)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
  (六)以行医为名骗取患者钱物;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追问:

孟律师你好,你的意思是说找到当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卫生局)吗,我们单位就是卫生局的下属单位,并且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行医资质的医生很少,这一点相关主管部门也是清楚的。

回答:

现在小诊所管理混乱,像你这样没造成严重后果的,大多不了了之。
你可以去举报他,查他,卫生局罚款。
你想主张赔偿,比较难,缺乏证据,取证不好去,你去就诊,不像大医院有病例、诊断证明。

回复时间: 2015-09-09 10:44
非法行医,应负刑事责任了,建议面谈律师,以便全面处理。
回复时间: 2015-09-09 11:23
你好,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非法行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主张民事赔偿;同时可能承担行政责任,建议详询当地卫生局。
回复时间: 2015-09-09 15:47
未造成严重后果,可行政处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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