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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

江苏-苏州 05-23 14:19  悬赏 0  发布者:市民求救 给我留言  回答:(5)
律师你好!我母亲生前购置一套房改房,八十年代与儿子共同居住,后因家庭矛盾,儿子与媳妇将父母赶出,独自霸占。二十余年没与父母来往,母亲病故时也没送葬,父母墓碑上也没其儿子的名字。现我父亲也处在病危关态,他得知后,不仅不想办法给父亲医治并不出一分钱的医药费,而是天天跑到我父亲病床前采取花言巧语的骗及恐吓我父亲,有一天他带了俩个自称是公证处的人到我父亲病床前要我父亲讲房子归他,并且让我父亲要在他们准备好的文书上签字(因我父有白内障,看不见纸上所写内容)。我父亲无奈签了名并讲了他们所要求讲的话让他们录音下来,现我父亲很后悔。想请教律师,我父亲之子能独占其房屋吗?我父母共生育一子二女,房屋产权证上是我母亲名字,我母亲已在2003年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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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苏州]
  • 陈磊律师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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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5-24 09:43
这事好办,乘你父亲神智清醒,到公证处再立一份新的遗嘱,就把原来的那份遗嘱取消了。
回复时间: 2011-05-24 17:22
不可以。
回复时间: 2011-05-23 14:27
从你提供的情况看,对你是不利的。具体详情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5-23 16:47
公证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其实那房屋的3/4属于你父亲,1/4属于你和你兄弟姐妹。
你父亲可以再去办理一个公证,撤销之前的公证或者公证遗嘱把房屋给他独子。
如有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5-23 18:13
你好你父亲应当再去趟公证处,将原来的公证文书撤销,重新做一份公证遗嘱将你属于你父亲的份额部分给独子,你父亲拥有那房屋一半的产权,另一半由你的父亲、一子两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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