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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单方面要求撤销旅游合同问题

陕西-西安 09-10 14:29  悬赏 20  发布者:锐意进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在同程旅游预订了9月30日出发去普吉岛的7日旅游产品,两个人,已签订合同并支付全款。
两天后同程旅游突然告知我要取消合同,原因是他们要接待一批团客,故不能接待我这样的散客。他们说的赔偿条件是“按提前14到29天解除合同,赔偿2%”。我认为不合理。这种情况属于有接待能力而拒不接待,按旅游合同至少赔偿30%。
请您帮我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能否得到更多赔偿。
问题补充:
签订的合同就是旅游局总部的最新版本旅游合同,“按提前14到29天解除合同,赔偿2%”和“有接待能力而拒不接待,按旅游合同至少赔偿30%”这两条都是合同中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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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10 14:43
需要根据你们的合同约定确定,不能一概而论。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5-09-10 15:11
按照合同约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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