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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为何这样判决,依据表见代理正确吗

安徽 09-10 18:01  悬赏 0  发布者:241425…… 给我留言  回答:(2)
尊敬的律师们!我是安徽省全椒县人,曾于2013年3月从安徽江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幢单层独栋门面房,此房的户名写的是我儿子的名字 ,当时我手中房钱不够,给开发商写了一张欠条,欠条是我写的同时在他们要求下也代写了我儿子的名字,但这件事我儿子始终不知情。可在2014年8月我发现此房建筑面积是107.41平方米,可当我拿到此房的土地证时却发现此房土地证标注土地面积只有69.9平方米。自古以来都有地随房的说法,没有地怎么能建房呢?针对这个问题从2014年8月份我首先找安徽江海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全椒县国土资源局问原由并要求给个说法,在我奔波四个月中,他们没有给我任何说法且态度非常恶劣,在万般无赖下我上访到全椒县信访局,后有申请滁州市国土资源局复核,可这些领导们在毫无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说他们原来的算法 是正确的。另外通过这一年来的调查和咨询我,我了解到我购买的房子是和全椒县政府廉租房一起建设的,这样我感觉到一种被欺骗的感觉同时也感觉到地方政府的办事不在是公平公正。所以我就没有再还剩余欠款,现对方将我和我儿子一起告上法庭,法庭现判决这欠款必须有我和我儿子同时来还,对这判决我不服(因我儿子和我不在一起生活同时也各做各的生意)提出上诉,可二审维持原判,现在我想请问这个案子如何去申辩诉,他们的判决正确吗?请给予我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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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10 19:56
建议申请再审
回复时间: 2015-09-10 19:37
如不服,可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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