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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双方是同事。对方因一点小事跟我弟发生口角。然后他们经理处理过后两人握手言和

宁夏-石嘴山 09-11 17:3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打架双方是同事。对方因一点小事跟我弟发生口角。然后他们经理处理过后两人握手言和,下班后对方在车棚等着我弟,我弟推车准备回家,他过来就踢了一脚,后两人打了起来。造成我弟鼻骨骨折。。我弟这是正当防卫么?算是轻伤么?对方起诉我们,我们有责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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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11 22:19
建议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5-09-12 15:33
首先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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