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朱建宇  吴健弘  王远洋  罗雨晴  
已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索赔

 05-24 22:58  悬赏 55  发布者:jiboyu……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韶关 回答:(4)
我是一名乘客,今年五一乘坐公交车时,公交公车与拖头车碰撞,导致我手部和脚部受伤。现本人已经出院并领到交警给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但该事故认定书认为公交公司是无责任方,拖头车司机应当承当全部责任。然而,我认为公交公司违反了合同法,必须向我们这些受害乘客做出相应赔偿。那么,请问我是否可以起诉该公交公司,打官司获胜的机会有多大?不胜感激......
问题补充:
麻烦各位给我详细的解释,不要单纯的“是”或“否”。另外,我想请问大家,我是否能同时起诉公交车公司和拖头车司机,并让这双方都对本人做出相应的赔偿?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5月24日 23时06分
1、你可以以合同纠纷为由选择起诉公交车
2、可以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为由起诉拖头车司机及车主
建议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为由起诉拖头车司机及车主,100%胜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还行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25 08:16
完全可以的
  • [湖北-武汉]
  • 易明律师 VIP
  • 电话:13886168577
  • 14408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5-25 10:04
完全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1-05-25 10:25
你好,可以起诉公交公司
评论者:吴镜华律师
时间:2011-05-29 14:47
可以,建议来电预约当面咨询,商量具体的诉讼策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苏州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广东东莞
山东聊城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0609
湖北 襄阳
人气:439083
江苏 苏州
人气:1350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0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