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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构成刑事犯罪了吗?

内蒙古-包头 05-25 09:01  悬赏 0  发布者:dfj124……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是一矿山公司法人〔外省人〕,有原一矿山当地朋友,在其它单位他们之间有合作,有债务关系,原朋友以能办理贷款名义,骗取了公司全部正本手续和空白委托书,并偷偷去报社声明公司全部副本丢失,并伪造公司委托书,私刻了公章,去政府各部门办理法人变更手续中,被公司发现报警,公章已做鉴定为假章,但在公安审询中他谎称公章是我亲自给的〔真公章一直在我手里,本人怀疑是公安内部有人给他出主意,使其逃避打击〕,不知道公章的真假,现公章已丢失,变更公司法人委托书承认是他自己打印的,但是经我同意的,公章也是他盖的,现已丢失,又伪造了一份假的合作协议,协议上有合作违约,将以矿山来作抵押字样,这里的公章和法人章是真的,但没有法人本人亲笔签字,公安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立案,公安还扣留了公司正本,说等你们打完官司再给,请问公安局不给我们企业正本手续合法吗?敬请那位高手指点,以上这种案例这样才能使其立案。适用什么罪名?以公司名义去登报声明公司副本手续丢失作废,能定什么罪?谢谢!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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