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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书未经过法院公证起效力吗?

陕西 05-25 13:44  悬赏 0  发布者:zws365 给我留言  回答:(3)
别人欠我30多万,拿他的房子做了抵押,但是没有经过法院的公证,有双方的身份证号,和双方的指印,还有欠债方去拿到他们村子盖的章(不知道这章是不是村上盖的,也不知道村上承认不承认),这个房子是在宅基地上的。现在欠钱的人无力还清债务,我能不能凭借双方签署的抵押书,卖掉房子抵换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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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6-03 09:47
抵押书是有效,公证不是抵押书生效的必备条件。
回复时间: 2011-05-25 13:50
按你说的情况抵押书是有效.公证不是抵押书是否有效的必备条件.
回复时间: 2011-05-25 19:06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担保法》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按你说的情况抵押书是有效.公证不是抵押书是否有效的必备条件。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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