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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宁市被征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事宜

广西-南宁 09-13 23:41  悬赏 0  发布者:今天上午 给我留言  回答:(1)
南宁市第一区被征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时,发现本应由财政部丶集体丶个人共同出资办理养老保险费用,但本是由集体出资部分,集体拒绝出资,要求个承担所有集体的部分,这种做法是否有效,村民可否强制要求集体承担应出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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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14 10:02
您好!
村民可以要求自己的合理、合法保障。
我的补充: 2015-09-14 10:02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追问:

如果集体以帐户没钱或说已经把被征地补偿安置费和养老补助费一起全部分给村民为由,不帮出这部分养老金,而我们村民又不懂集体这部分养老金是否分到各个村民手中,或这部分养老金还在村集体帐户。我们也不知道这部分补助资金是否能随便支配,或是要专款专用。

回答:

您好!
建议村民联合起来委托律师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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