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取保候审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李波  朱建宇  刘哲  
该问题已关闭

车主责任

浙江-杭州 05-27 08:43  悬赏 20  发布者:颜士友 给我留言  回答:(9)
别人醉酒强行无证驾驶我的机动车 为了安全我坐在副驾驶座 开了约有一公里被交警查到 现驾驶者被处以15天拘留取保候审 罚款2000 现在我的行驶证和驾驶证也被扣了 未处理  我应承担什么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27 08:46
有过错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7489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5-27 09:01
交管部门有权予以罚款、并可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回复时间: 2011-05-27 08:45
很明显,在本次事件中,你有过错的,需要承担与你过错相当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5-27 08:46
交警作出处理了吗?
回复时间: 2011-05-27 09:24
要等交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1-05-27 13:59
强行驾驶你的机动车?你为何不报警呢?你是一种放任态度。承担应有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5-27 14:52
你没有报警,说明你对此是放任的,你是有过错的。
至于扣证之事,要办理手续,并向你说明扣证依据才可以。可同交警交涉。
回复时间: 2011-05-27 18:27
承担与你过错相当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5-30 09:55
行政责任和你没有关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广州
北京朝阳区
辽宁沈阳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宁夏银川
云南昆明
黑龙江黑河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1689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321
湖南 长沙
人气:546747
山东 临沂
人气:24977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3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