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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有外遇要和我离婚

 05-27 17:21  悬赏 20  发布者:dengyu……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京 回答:(4)
我丈夫在三个月前有了外遇,他还叫这个女的为他生个孩子然后和我离婚娶她,他现在已经不回家住了,和这女的在外面开房间住,这女的也告诉我她可能怀孕了,我并且还有这女的一份保证书,问题是他老家是农村的,马上就要面临拆迁,那是我们婚后才盖的一栋两层小楼,这房子没有产权证只有一个宅基地证,这个宅基地证是我老公公的名字,在我们没结婚前这只是一块空地,拆迁评估书上被拆迁人是我丈夫名字,产权人写的也是我丈夫名字,当然户主也是他,我户口不在,请问这是夫妻共有吗?如果是,我丈夫现在有权变更被安置人名字吗?我们结婚7年了,麻烦律师能给我详细的回答!万分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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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5月27日 17时27分
根据你的叙述,此房子是你们婚后盖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没有权利变更被安置人的名字,你可以要求拆迁公司在签定拆迁协议上加上你的名字。你们没有离婚,拆迁后的财产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律师给我的答案!这下我心里也踏实了许多!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27 17:26
你的情况有点复杂,好象不懂得具体咋办才好,建议和律师面谈,这样你会得到详细的解答,对你很有好处。
回复时间: 2011-05-27 17:28
根据现在的法律规定,对于宅基地房的规定是,一人一处宅基地。即使你的户口在婚后没有迁过来,只要你在娘家没有宅基地,那么婚后你就应该在婆家享有宅基地
回复时间: 2011-05-27 19:02
房屋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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