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晓航  牟金海  申维丰  崔新江  
该问题已关闭

要求补办养老保险的咨询

安徽 05-28 18:13  悬赏 0  发布者:朱少敏 给我留言  回答:(0)
自1986年元月被黄山区农委(原黄山市农工部)经管总站、统计局聘为经管统计员以来,一直从事基层农经工作。1988年8月清溪乡成立农经站后,申请人被任命为清溪乡农经站副站长(站长又历任乡长兼),全面负责农经站日常工作,近二十年来,申请人工作认真,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出色完成了农经站各项工作。清溪乡农经站于1991年荣获安徽省农经系统先进集体,本人也于1989年、1997年两次获得市级先进个人,于1988年、1993年、2001年三次获得区级表彰。尽管申请人的工作得到了领导、单位同事的高度认可,但由于本人不是编制内干部,一直工资都比较低,开始时才120多元,后来调整到425元,加之家庭条件不怎么好,2005年11月1日,黄山区清溪乡人民政府、中共清溪乡委员会联合乡区人事局提交《关于要求解决***同志为正式聘用制农经员的报告》,该报告详细介绍了申请人的工作简历以及表现。本人为此感到非常欣慰,便一直期待组织上能靠考虑到我的表现,给予解决编制问题。2006年3月份,清溪乡政府撤销,将其并入乌石乡。不想一等就是5年,此间本人工作一直处于游离状态,一是没有等到相关部门的答复,二是也没有领到一分钱工资。
   自1986年开始在清溪乡工作(现为乌石乡),单位没有缴纳任何社会保险,自2006年至今亦没有领取一份钱的工资,也没有领取到任何失业保险。依据《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规定,本人于2011年5月向黄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办理并交纳1996年1月至今的各项法定社会保险,并承担经济补偿金以及支付最低生活工资。
    黄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申诉时效超过,不予受理。目前,本人已有46周岁,人生的最黄金阶段已付出,老有所养问题又无法解决,本人实感凄凉.....也对社会的用人制度和政府的用人腐败现象感到恶心,在这以“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谁能引导我如何维权!联系电话:13805590688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161771
山东 东营
人气:26210
浙江 杭州
人气:443138
河南 郑州
人气:53126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729
湖南 长沙
人气:7337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5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