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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户口就必须迁走吗?村委会有权利剥夺村民的待遇吗?

天津 05-29 07:35  悬赏 10  发布者:yangmi……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和我老婆是2008年结婚的,她是甲村,我是乙村的,都是农业户口,结婚后我们的户口都没有动,我的还在乙村,她户口还在甲村,现甲村准备分房(安仁口户口分),我媳妇户口还在甲村,可是甲村村委会,说我媳妇可以把户口迁走到乙村,而她没有迁走,所以我媳妇没有分房的权利,且以后不享有任何甲村的待遇,可是甲村嫁给非农业户口的女性,户口没有迁走的就享有任何本村村民待遇,村委会还说他们以前就贴过榜单,向村民公示过这一制度,可是我们家人没有一个见过的,请问村委会有权利制定这样的制度并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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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29 07:52
这种做法是有悖与我国基体法的,应属无效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3117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5-29 09:13
结婚不是一定要迁户口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193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5-30 15:46
应当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回复时间: 2011-05-29 07:46
答:是的,符合村委会惯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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