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李仁红  
该问题已关闭

爷爷的第四任配偶,再婚,房产问题。。

山东-青岛 09-18 14:43  悬赏 20  发布者:kunkun…… 给我留言  回答:(2)
爷爷20年前找了第4任奶奶,爷爷在青岛有一套房子,她在杭州有一套房产,在杭州有2个子女,前夫已去世。。当时口头说好的,2套房子,个人给个人子女的
 爷爷在青岛也有一套房子,此房子是爷爷跟第3任奶奶时购置的,第三奶奶无子女。
 我爸爸是爷爷和第1任奶奶的儿子。
 姑姑和叔叔是爷爷和第2任奶奶的子女。
 叔叔11年前出国了。现在持有美国绿卡。(爷爷之前已经给了叔叔一套房产了)
 爷爷私下已经给了我爸爸一份自书遗嘱,书中写明,房子给我爸爸,给奶奶现金20万,剩下的钱给姑姑。但是没有公正,
 但是我别人说,这套房子,现在的奶奶也有份。爷爷即使写了遗嘱,也没效力。
 是真的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18 16:14
没有现在奶奶的份额。这份房产大部分是你爷爷的,有很少部分是你爸姊妹几个的,继承的是你第三任奶奶的遗产。
我的补充: 2015-09-18 20:54
处分自己遗产的遗嘱是有效的。
追问:

这比例都是多少呢?大律师先生。。我爷爷的遗嘱有效吗?
是不是我爷爷占有3/4,三个孩子各占1/12,我说的对吗?

回复时间: 2015-09-18 16:34
不是共同财产有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广东东莞
山东聊城
福建厦门
河北石家庄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9344
湖北 襄阳
人气:439062
湖南 长沙
人气:54634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7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