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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

 05-29 15:51  悬赏 0  发布者:xiaodi……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常德 回答:(3)
各位律师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一名歌厅服务生,在歌厅工作期间受到消费者的侮辱漫骂并且扬言要打我,这时老板和老板娘叫我上外边躲一躲,我就从楼上下来啦,路过吧台时看见里面有一把水果刀顺手揣在兜里防身,果然不出老板所料消费者不依不饶追到外面,依然是侮辱漫骂并且动手打我,我被消费者一拳打倒在地,当时我躺在地上消费者三人对我进行殴打,我被打急啦 ,就从兜里拿出那把水果刀把消费者其中两人扎伤啦!一人身中两刀,一人身中一刀!都没有伤在要害处!我有三个问题要问:第一:我这属于什么行为?第二:歌厅应该承担多少责任?第三:我自首法院会从轻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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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5月29日 15时57分
1、这属于正当防卫,当然,是否防卫过当要看具体案情;
2、歌厅负有管理上的责任;
3、你如果构成犯罪,自首是法定从减情节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好 我提出啦3个问题都给予回答 谢谢您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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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5-29 15:59
可能是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回复时间: 2011-05-29 16:44
可能是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建议马上委托律师介入代为处理,进行会见和辩护,在律师的帮助下去最大程度维护你的权益。具体量刑要看详细案情和证据。我做过类似案件,详细情况可联系我
评论者:童云清律师
时间:2011-05-30 19:37
属于正当防卫,歌厅有义务保证你的人身安全,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构成犯罪,自首肯定可以从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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