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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

福建-福州 05-29 23:40  悬赏 0  发布者:718271……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的一个朋友在邮电工程建设期间,向有关部门送现金100万元以上,请问会被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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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30 16:31
行贿罪的认定需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若属实,可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建议委托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回复时间: 2011-05-30 01:12
要看是个人行贿还是单位行贿。个人行贿一般情节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单位行贿,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条文为:
  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井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 除处罚。 
   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依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回复时间: 2011-05-30 10:41
行贿不像受贿,如果情节不是很严重,可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同时可以争取缓刑,
回复时间: 2011-05-30 12:16
行贿罪的认定需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你不能先入为主的认定就一定构成犯罪,如果经查证确实构成,那么,需要考虑是否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回复时间: 2011-05-30 12:40
具要看情节,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其他问题,为了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及时来电咨询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1-05-30 13:46
你好!要看案件具体情形,如收受人有无索贿情节,是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等。建议委托律师了解案件详细情形,为其提供专业法律辩护。如有需要,可来电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5-30 14:57
你好,对于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而且也要根据具体案情而定,因此建议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5-30 19:50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到个人,还要看具体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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