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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补偿金赔偿

辽宁-沈阳 09-19 14:56  悬赏 0  发布者:汪情豪 给我留言  回答:(2)
请在此您好:我是2014年4月1日入职,单位办事效率慢6月份才把五险给我缴纳上,并且补交4、5月份的保险,而我6月份怀孕,次年3月28日生子。医保中心说单位补交4、5月险作废不算,从6月份开始十个月后生子才能报销,我距4月1日差三天,我在生之前已在用人单位干满12个月,这个责任是否由我单位负责赔偿我的经济损失(生育补偿金24000元)输入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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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9-19 15:41
你好,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您好:国家规定产后三个月内办理申请生育补贴,我产后一个月后就把材料上缴,可代办公司(外派公司)一直再帮我跑这件事,已经六个月还没审批下来,我该怎么办?仲裁不了。

回复时间: 2015-09-19 20:57
用人单位有责任,建议协商不成仲裁,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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