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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12年12月交了4万订了然后签订购房合同约定两年内分期付首付款330000元

广东-深圳 09-22 02:1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我2012年12月交了4万订了然后签订购房合同约定两年内分期付首付款330000元,银行贷款却迟迟没有办下来,也没有通知过我,2015年元旦时去找了售楼处了解说是和浦发银行取消合作了,需要另换一家银行,后来知道是浦发银行拒绝办理贷款,原因是房价单价过高,后来和售房处协商总房价降到100万(原房款总价一百一拾几万)但是首付款得付40万,协商好后让我回来等通知,后来就没有了音讯,经过几次电话后告知我之前的购房合同需要撤销再重新签订100万的购房合同,还告知撤销合同是法院办理,法院很忙需要等待,时间不确定,让继续等通知。请问这样是正常程序吗?首付款已经付了,除了收据我什么都没有,这样对我是不是不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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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9-22 11:03
重签合同不需要法院撤销原来的
追问:

已经交了购房税的需要法院撤销吗?

回答:

情况有点复杂,建议电话咨询1868214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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