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陈晓云  王远洋  龙宇涛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单位要求重新签署劳动合同问题

北京 06-01 08:52  悬赏 20  发布者:SSx7340 回答:(12)
因单位更改 厂名,现要求职工重现签署劳动合同。但是,我原先签署的是终身合同。请问单位的做法合法吗?我可以拒绝签署新的合同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01 08:57
你们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6122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6-01 10:13
单位改名不影响合同效力,不必重签合同。
回复时间: 2011-06-01 08:53
合法,拒签有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
回复时间: 2011-06-01 08:54
单位名称改变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回复时间: 2011-06-01 09:03
重签劳动合同也只能是将原合同主体变更 ,合同其他内容不变
回复时间: 2011-06-01 09:28
那你还可以签订内容一样的合同呀。
回复时间: 2011-06-01 09:40
你好,如果新合同不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比原合同的待遇降低,那么您可以拒绝签。
回复时间: 2011-06-01 09:43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你可以拒签。
回复时间: 2011-06-01 10:23
重新签订无固定期限的也可以
回复时间: 2011-06-01 10:30
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1-06-01 10:37
不需要重新签署 因为改名字 主体没有变化
回复时间: 2011-06-01 16:09
可以重签,但是合同内容应该原来的一样条件,否则可以拒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上海黄浦区
黑龙江黑河
广东广州
江苏苏州
江苏无锡
山西太原
浙江金华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9734
重庆 沙坪坝
人气:506
湖南 长沙
人气:544788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537
安徽 合肥
人气:282958
上海 黄浦区
人气:4173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04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