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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初二学生,在学校因小事发生争吵,一方打伤了对方,造成对方同学上嘴唇内裂

江西-上饶 09-23 09:1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两个初二学生,在学校因小事发生争吵,一方打伤了对方,造成对方同学上嘴唇内裂,打人同学家长到学校带该同学到门诊打了针买了药,回家后,受伤同学家长不放心,又带该同学到医院缝了几针,在医院里该同学的爷爷在取药时,不慎摔倒,造成头部出血住院,爷爷的药费也用受伤同学的名字开在一起了,事后到学校要求打人同学家长赔偿受伤同学和爷爷治疗的的所有费用,请问这事应该怎样处理,学校和双方家长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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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23 09:35
斗殴事件学校承担管理过错赔偿责任,由于是未成年人,民事责任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一般来打人者家长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伤害赔偿责任。但其爷爷不慎摔倒与打人事件无直接关系,其损害赔偿一般难获法院支持。如要向法院起诉,可以将打人者及学校列为共同被告。
回复时间: 2015-09-23 10:05
与此无关费用可不予承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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