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龙宇涛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补偿款

江苏-连云港 06-02 13:07  悬赏 0  发布者:敏敏juli……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一名在校教师,我2004年毕业,后经考试聘与现在学校任教,2005年试用期结束,我本应该转正,可是我们区政府2005年发布文件说,只有拿到本科才能转正,就这样我与2009年3月才转正,我的问题是我们家属于开发区土地都被征用我们每年发2000补偿款,说是50年,2008年村委会对土地进行了再分配,我还是有地,补偿款也发,现在经村民要求,村委会决定一次性付补偿款,可是村领导说只要是事业单位编制或出嫁的不给补偿款,问题是2008年重新分地时,我还没转正我们教育局也出示了证明,此外,我们村上已出嫁的和已离婚的人还照样拿钱,所以村里领导的做法不公平,不知我问题怎么解决,请指教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03 10:46
既然你仍有土地,那么你就可以获得一次性征地补偿,如果村委会不给就构成对你合法权利的侵犯,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qq381214809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辽宁葫芦岛
福建厦门
山东聊城
北京海淀区
北京东城区
广东东莞
广东广州
最新回复律师
天津 河东区
人气:2990
广东 深圳
人气:1837963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13050
湖北 襄阳
人气:43893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9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