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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班主任随意翻动私人手机内容 并当众予以暴光的问题

河南-洛阳 06-03 12:36  悬赏 20  发布者:rxd3922 回答:(3)
我与上周五晚自习因为个人原因手机被班主任没收但其在翌日竟然在班级当众将手机内的东西暴光并予以语言上的诋毁我想询问此种情况下班主任随意翻动手机内的内容是否违法?我是否可以向其要求道歉并予以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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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03 12:48
1你们老师的行为构成了侵害你的名誉权
2你可以起诉,要求他赔礼、道歉同时赔偿你精神损害费(能协商解决最好是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6-03 12:39
如涉及的隐私在没有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
该老师已经侵犯你的隐私权,并当众表述,
你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道歉,并赔偿你精神损失费。
回复时间: 2011-06-04 12:00
你们老师的行为构成了侵害你的名誉权
2你可以起诉,要求他赔礼、道歉同时赔偿你精神损害费(能协商解决最好是协商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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