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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一岁,还在哺乳期,夫妻感情不合,想离婚孩子会判给谁,我们双方都是农村

江苏-连云港 09-27 20:2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女儿一岁,还在哺乳期,夫妻感情不合,想离婚孩子会判给谁,我们双方都是农村,家庭条件差不多,没结婚前老公有多次家庭暴力,婚后一年也有两次,他没有技术,没有工作,脾气暴躁,爱说脏话,我有教师资格证随时能上班,我是否可以获得女儿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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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27 20:30
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会判给女方抚养
回复时间: 2015-09-27 20:32
一般判给女方。
回复时间: 2015-09-27 20:51
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会判给女方抚养
回复时间: 2015-09-27 21:14
判给你的可能性大。
家暴一定要报警,不要嫌丢人。真正离婚时报警记录可起大作用。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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